当前位置:首页 > 以案说法

【上海离婚律师】海东市化隆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妇女就业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

【要旨】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在互联网招聘中违规设置“仅限男性”等性别限制条件,或以婚育状况为由不合理限制女性求职等问题,检察机关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,精准识别隐蔽性较强的网络招聘歧视线索,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,推动从个案整改向行业系统治理延伸,切实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,促进形成公平、公…

【要旨】

针对部分用人单位在互联网招聘中违规设置“仅限男性”等性别限制条件,或以婚育状况为由不合理限制女性求职等问题,检察机关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,精准识别隐蔽性较强的网络招聘歧视线索,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,推动从个案整改向行业系统治理延伸,切实维护妇女平等就业权利,促进形成公平、公正、法治化的就业环境。
【基本案情】

海东市化隆回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,辖区内部分用人单位通过网络招聘服务平台发布含有“仅限男性”等性别限制内容的招聘信息,所招聘岗位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种或岗位,上述行为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》第12条、第13条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43条关于禁止就业性别歧视的规定,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权利,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。
【调查和督促履职】

2025年11月,化隆县人民检察院应用最高人民检察院“互联网招聘妇女就业歧视公益诉讼监督模型”,对2025年以来辖区内各类网络招聘平台、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的招聘信息进行系统筛查,重点提取招聘主体、岗位类型、任职条件、性别要求、婚育限制等关键字段,精准识别出女性就业性别歧视的案件线索。

2025年12月3日,化隆县人民检察院依法立案,经调查查明,青海某某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化隆县某公司、化隆县某中学等5家单位,通过2个网络招聘平台共发布7条含有“仅限男性”等性别限制条件的招聘信息,所涉岗位包括行政文员、后勤管理、教学辅助等,均不属于国家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,缺乏合理职业需求依据。

2025年12月9日,化隆县人民检察院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,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后成立专项工作组开展全面整治,第一时间约谈涉案5家单位,责令其全部撤回并修正歧视性招聘信息,建立“一案一跟进”整改台账,督促相关单位完善内部用工管理制度。同时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招聘平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,扩大排查覆盖面,运用大数据技术对县域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、重点企业的招聘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全覆盖筛查,对排查发现的违规招聘信息逐一建档,责令用工单位限期整改,确保整改不留死角、不漏一户,形成全链条整治格局。经化隆县人民检察院跟进监督,涉案单位均已重新发布合法合规的招聘信息,妇女平等就业的社会环境得到有效改善。
【典型意义】

检察机关聚焦网络招聘中性别歧视问题,借助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,精准发现问题线索,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,既及时纠正了相关单位的违法行为,又推动行政机关从“个案整改”向“行业共治”延伸,有力维护了妇女就业合法权益,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提供了检察保障。

【上海离婚律师】注:本文来源网络,供学习参考,版权归作者所有,如需删文请联系本站。


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。

版权声明:本文由上海婚姻家事律师网发布,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
本文链接:http://www.shjiashilaw.cn/?id=925

分享给朋友:

“【上海离婚律师】海东市化隆县人民检察院 督促整治妇女就业歧视行政公益诉讼案” 的相关文章

夫妻一方借款,另一方担保: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?

中国法院网讯(张彦堃)在民间借贷或金融借款中,夫妻一方作为借款人、另一方作为担保人在合同上签字的情况并不少见。此时这笔债务究竟是个人债务,还是夫妻共同债务?担保人偿还债务后想行使追偿权,能否全额追偿?近日,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追偿权纠纷,对这一问题作出了明确裁判。 易某与温某于2002…

老公发“1314”给情人,老婆能要回吗?法院:全退!

“我是离异的,我根本不知道他有老婆!”法庭上,被告陈某声泪俱下,坚称自己是“受害者”,对男方已婚一事毫不知情。 近日,鄂州市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。该案由原配妻子张某起诉“第三者”陈某,要求返还夫妻共同财产,法院最终判决陈某全额返还。基本案情张某丈夫吴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…

办了婚礼没领证 分手后彩礼能否要回

分手或者离婚后,彩礼该如何返还?对有共同生活的“夫妻之实”,但未办理结婚登记等特定情况下的问题处理,既关乎司法公正,也关系群众切身利益。近日,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一起典型案件就是这种情况,明晰了彩礼返还问题的处理原则。 王先生和孙女士经人介绍相识,确立了恋爱关系。此后,为缔结婚姻,王先生给付彩礼20…

离异后未成年子女伤人,未共同生活的父母要担责吗?

父母离异后,未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,是否还需要为孩子的侵权行为“买单”?近日,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生命权、身体权、健康权纠纷案件。2024年6月,在衡阳市珠晖区某托管中心托管的未成年人小朱与小周,因小周主动挑衅而发生矛盾。两人在走廊打闹,虽经托管老师口头制止,但未能有效阻止,两人追逐至厕所。小…

离婚时彩礼该还多少?双峰法院温情调解,解开离婚“财产结”

离婚时彩礼该还多少?双峰法院温情调解,解开离婚“财产结”

彩礼,本是结婚时寄托美好祝福的心意,可一旦婚姻走到尽头,这份“礼”常常变成双方反目的导火索。离婚后,当初给的彩礼该还吗?还多少?近日,双峰县人民法院法官舒湘平联合永丰镇综治中心,成功调解了一起彩礼返还纠纷,用温情化解矛盾,让双方体面收尾、各自前行。案情回顾:婚姻没走下去,彩礼成了“心头刺”2023年…

长期限制配偶正常社会交往对其身体或精神造成侵害的,属于家庭暴力——王某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

王某与赵某系夫妻关系。婚后,赵某长期以殴打、辱骂、侮辱等方式强行禁止、限制王某与其他异性交谈,不允许王某与异性参加任何活动。赵某在无任何证据的情况下,怀疑王某与异性有不正当关系,认为王某隐瞒了相关通话及微信聊天记录,禁止王某以微信、电话联系对方。比如,双方房屋装修期间,王某在中秋节给装修工人送月饼表…